用14票之差来决定领袖的去留,来决定国人的命运 而没有考虑其他因素是绝
对的吗?马华公会1010特大14票之差的成绩是绝对合理,有绝对的确定性(validity ),可以令人信服的吗(reliability) 是足以反映民意?(representative)?
挺蔡也在3大宣言支持調查巴生港口自贸区弊案,又投翁诗杰不信任表不是自
相矛盾吗? 盲目相信西方式民主也是一种的迷信。
假如中央代表不是靠深思而是靠菜单投票, 那么这和学生在考场偷
抄答案也没有大分别。
Thursday, October 15, 2009
Subscribe to:
Posts (Ato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