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15, 2009

不能否定居民的生存权利

笔者:吴和豪
从电视银幕看到 无情的[神手]在短短几分钟把数间为于增江淡峇漢的木屋铲平,使这里居住40多
年的居民失去房屋,也使这个地方从此改观,不禁令人心痛。我们不能否认市政府有权利征地发
展公共设施,但我们也不能否定居民的生存权利。一个理想的公共设施发展计划应该是在没有牺
牲居名的生存权利之下进行,在安顿居民之后才展开,这样才能够给人体会到[以民为先]的施政
作风。 我不难了解当地居民对于他们家园的情感及执着, 因为他们用了很多功夫才能在这块原
本是废矿地建立家园。在这里居住的居民包括了来自各阶层的工人, 小贩,小型工业者,他们对
于当地及吉隆玻社会经济发展是有贡献的。所以市镇局,发展商,相关的政府部门,应给予他们
足够的赔赏及援助,使他们能够有地方居住及继续作业。

No comments: